“下岗”也情愿的公安监督员
实行特邀监督员制度,是象山县公安局强化和完善公安机关外部监督机制的一项举措,为的是最大可能地预防、减少和避免公安队伍的违法违纪问题,同时也在当前形势下用最好的方法架构了一座警民之间的桥梁。象山县第六届县政协委员、当地文峰学校的林崇国老师就是公安局的特邀监督员之一,在与记者的长谈中,不难看出一位特邀监督员对公安队伍建设的关爱之情。 替百姓说话我就干 我是2001年9月份被象山县公安局聘为特邀监督员的。说实话,当时社会上很多人对公安民警颇有微辞,说他们素质低下,办事效率低,没有人情味什么的,连我自己也多少有这样的看法。因此,当公安局聘请我们11个人做特邀监督员时,我还想:大概这也算是一种作秀吧。 我是象山县政协委员,又是老师,在学校里还是监督组的人,一同被聘的也都是人大、纪检、政法办的人,当然群众代表也有两名。所以,刚开始我觉得如果监督公安的人中群众代表少的话,这样的监督肯定会有问题。也好,既然你们选中了我,我可就要正经八百地来监督了,到时候可不要说我老林不识好歹,我是肯定会站在群众的角度来进行监督的。 当时,公安局方面好像挺重视的,专门举行了聘任仪式,还发给了一张特邀监督员证。 在那天的聘任仪式上,公安局党委一位领导的讲话我记得很清楚,他说:现在公安民警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不太好,非常希望你们能成为公安部门与老百姓之间的桥梁,减少误会,重树公安队伍在百姓心中的形象。 这话我是很听得进去的。想想也是啊,如果公安队伍作风正了、形象好了,和百姓的隔阂自然也就没有了。对,就冲这个,我也要当好这个监督员。 那天,公安局的领导们当场表态,我们这些监督员有权向公安机关和民警了解、反映、检举、控告和建议各种事项的办理情况;有权要求公安机关和民警予以协助、配合或答复质询;还有权现场监督、纠正、制止民警的违法违规行为。而且,如果碰到阻碍、干扰我们监督或打击报复我们的,就一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酌情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说得这么硬气,我干了! 竖块指路牌都不容易 都50来岁的人了,我还是很容易情绪激动,连我那个也做老师的老婆都老是数落我,说我太冲动。如果我知道该公安干的他们没干或者没干好,就特别来气。 嘿嘿,自从当了这个监督员,我那在北京读大学的女儿也取笑我“拿了鸡毛当令箭”,还说我是“给点阳光就灿烂”。 我也不管她们怎么说,反正你让我监督我就好好监督。 那天,我去南庄派出所办点事,天哪,简直跑断了腿——2个多小时,根本找不到这个派出所。我真的火了,想想这个派出所也不是很偏远,明明就在附近,怎么就是找不到,他们就不能竖块指路牌吗? 好不容易找到派出所,我事情也没办,先找他们指导员“兴师问罪”了。我问,为什么不在村口或岔路口设个类似路牌的指示标志。说着说着就激动了,如果现在连派出所的门也找不到,百姓的事情又怎么办,耽误了事情谁来负责。 南庄派出所的指导员接待了我,他也没有多说话,一脸苦笑地拉着我走到办公室,指着放角落里的一块牌子让我自己看。我一看更来火了,那不就是一块指路牌吗!嘿,牌子都已经做好了,不放在路边却扔在办公室,这种工作态度可得好好监督监督。 “你们这算什么……”看得出,这块牌子做好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这时,指导员拉着我的手,叫我不要心急。原来,派出所早就做好了路牌,也已经数次将路牌竖在醒目路口,但当地村民说,派出所要在他们的地盘上竖牌子,就必须付给村里一笔“占道费”,而且开口就要3000元。指导员说,派出所哪里有3000元,就是有,又怎么能以“占道费”的名义出,这能批准吗? 不付费就不让竖——每次派出所将路牌竖好,第二天就被人拔掉了,连是谁拔的都查不出。指导员说,每次去做村民的工作,每次都无功而返,有个别村民还扬言,如果不付占道费,那么竖几次就拔几次。所以,这块路牌就只好蹲在办公室的角落了。 我还不太相信,非让指导员带着我再去竖一次。没想到,第二天我再去一看,牌子又躺在地上了。我这才相信了。 那问题总得解决呀。南庄这里是属于丹城镇城西街道的,我就找了他们分管政法的卢主任。卢主任他们也不马虎,马上就和当地村干部协调,请他们支持公安部门的利民措施。村干部那儿算是说通了,可再次竖起的路牌还是被拔掉。没办法呀,我还是请卢主任他们帮忙,再和村民们苦口婆心地说,终于让“南庄派出所由此进”的路牌竖了起来。 这件事下来,我的感触也挺深,基层公安要干点事不容易。不过,后来我还是对公安局的领导汇报了这件事,我说,只要我们真的是为了老百姓,终究是能得到他们的支持的。 误会就是那么越积越深的 现在,我已经是第二届的特邀监督员了,每届聘期两年,这届到明年9月结束。 这么长时间下来,我对公安工作也总算有了点了解。其实他们有很大部分工作是很琐碎的事,而公安的所谓形象问题也就是一些很小的事情日积月累造成的。 我给你讲个小故事,你就知道了。 这是今年9月下旬的事。那天下午4点多,正好是小学生放学的时候,交通繁忙得很。石浦小学一名三年级学生小张,在下公交车后斜穿马路时,被本县一家大公司的小轿车撞倒,左腿骨折、右小腿连皮带肉刮掉一大块。因为当时没有其他车辆停下来,肇事小车司机为了及时救人,只得用自己的小车送孩子到医院治疗。这样一来,现场就被移动了,但当时也只能这么做,不及时抢救的话,后果更严重。 小张的家境很苦,父母双双下岗,祖母又有残疾。他们当时的想法是:肇事车是当地大公司的,有钱有势,别说现场已经移动了,根本说不清,就是现场还在,大公司老板只要和交警队打个招呼,事故责任还不是全推到他们身上?因此,小张一家认为这亏是吃定了。 唉,其实这就是形象问题造成的危害了,和小张一家一样,这种想法已经成了老百姓的惯性思维。 当时他们认准了直接找交警队处理肯定不会公正,听说我平时爱“管闲事”,又是一个公安监督员,就先找到了我,向我叹苦经,希望我能同交警队说说情,只要公正处理就行。 其实凭我这几年下来对公安的了解,知道根本不会发生他们所担心的事,但如果直接说,他们又会以为我是在推脱,不肯给他们办事。我就先答应了下来,让他们安心。 我确实也自始至终参与了这起事故处理的全过程。 当时石浦交警中队接报后,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赶到了现场。但现场被移动了,围观的目击者也已散尽。为了正确定责,他们中队的称卫栋和郑国民两位同志,不知道跑了多少家单位、找了多少目击证人,终于弄清楚了事故的来龙去脉。 事故责任公布后,大公司的司机心服口服,小张一家对交警队也很感激——那天,他们一家非得要拉上我到交警队致谢。到了交警队,小张的妈妈泣不成声,一定要下跪,我也差点哭了。 越来越没活干了 我刚才说了,我们还有个重要的责任,就是充当公安与百姓之间的桥梁。你想想看,要是有一两个“害群之马”做了坏事,要是有人冒充公安做了坏事,不明真相的老百姓还不是把账都算到公安头上? 一粒“老鼠屎”真的会坏了一锅粥。 我们这儿文峰小区南出口有个便民的修自行车点,摊主是位石师傅。那天,他突然找到我,忧心忡忡地说:“林主任,我这摊摆不下去啦。”我问他怎么回事。他说:“昨天,一个民警到我这里修自行车,补了一只洞,我向他收2块钱。他硬是不给,还说早几日在我这里补过一次,补得不好。我还想解释,他就凶巴巴地说:这个地方你就不用摆摊了,你等着……” “是公安,你看仔细了?”我问。 “是公安,衣裳就是公安的。” 我想,好像不大对头啊?象山现在不可能会有为了2块钱恐吓百姓的警察。再说,现在公安局上上下下正在狠抓“三个代表”教育、纪律作风整顿,即使真有这样贪小便宜的人,也不敢在这时候往“枪口”上撞啊! 怎么办呢,你要是说这个人可能不是公安人员,石师傅这个人我也知道,也是个爱认死理的人,弄得不好,反倒会认为我在庇护那人哪。我也横下了心,想想这个人如果来修过两次车,就证明他经常会从这里过,如果能逮着他,就真相大白了。 我问石师傅,再碰上能否认得出来,石师傅拍胸脯说一定认得出。于是,我就每天上下班的时间坐在石师傅摊旁,等这个“公安”。第三天下午下班时分,总算逮到了这个“公安”,我当场亮明自己的身份,要他说明自己究竟是哪个单位的。 原来,他根本不是什么公安,而是其他单位的保安,是个年轻人。我要把他送派出所,他吓坏了,连连恳求我们手下留情,说以后再也不敢冒充公安耍横了。石师傅心肠蛮好,说既然弄清楚了不是公安,他就没这么生气了,反而还向我求起情来,说人家已经认错,放过他算了。既然石师傅这样说,我想也算了,但教育还是不可少的,我要他痛改前非,告诉他做人要本分。 真的,我做监督员快4年了,亲眼看到象山公安是如何一步一步地重塑自己在老百姓心中的形象的。那天,我还和局里监察室的何书记开玩笑,说你们公安现在是越来越让我没活干了,是不是想让我下岗啊? 哈哈哈哈! 主持人的话 这是一个名为“旁听”的栏目,特别推出“听你的人生故事”。或许你的故事特别坎坷,或许你的故事特别感人,或许你的故事给人启迪。一个故事,一段人生。心情热线:85113675,你的故事,有我在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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